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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日期 :2025-06-25  作者:  审核:  来源:   编辑:科研处  阅读次数:[]次

各部门、各学院、绥德师范学院:

日前,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《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》(http://www.nopss.gov.cn/n1/2025/0616/c431030-40501756.html)。其中,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。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,做好申报组织工作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

2.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(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)。

3.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。

4.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%以上。以博士学位论文、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,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(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),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,且增删、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%以上。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%的不得申报。

5.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、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,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(教育学)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。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、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、签署意见并盖章(我校科研处)。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(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)寄送,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、出版机构的报送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.申请书6份。

2.申报成果6套。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、左侧装订成册;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,并附修改说明1份。

3.成果查重报告1份。

4.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,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。

四、申报受理

各学院请于2025年7月10日之间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送至科研处302,电子版发送邮箱luke57520@126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科研处

2025年6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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